2017-05-21 20:53:39来源: 北方财经网 编辑:
“慈善信托”起源于英国,一些资产规模雄厚的家族企业通过信托的形式开展公益慈善,这种慈善模式在英美法系国家较为普遍。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由“先富”向“共富”阶段转型,国内家族慈善、家族精神传承的需求迅速催生。自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正式施行后,国内超高净值人士更是表现出了极高的参与公益的热情。但由于配套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仍不明确等原因,大多数家族企业参与公益的热情得不到有效引导。鉴于此,民生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精选业内慈善信托业务领先的合作伙伴,整合行内外法律、税务、风控、资管、公益等专业资源,深入探讨研究,通过合理的结构设计,成功开立该慈善模式之先河。
在总行的积极推动和大力支持下,呼和浩特分行率先行动,积极发掘引导当地超高净值人士的公益需求,最终促成了新型慈善模式的成功落地。在慈善信托的法律框架中,委托人依法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长安慈——民生001号慈善信托”是由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作为委托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作为托管行,并为信托的资金安全、保值增值、持续运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该信托的首期资金由呼和浩特分行私人银行家族客户捐赠,信托财产本身和增值最终都将用于慈善用途。
借鉴国外诺贝尔式慈善运作的悠久经验,在《慈善法》“慈善信托”专章规定的指引下,国内私人银行通过工具的运用和各种专业资源的整合以及本土化的人文关怀,无疑能够更好地回应家族客户的慈善需求。此次家族慈善信托业务的试水,标志着民生银行私人银行从帮助客户进行单一的财富管理和传承,到向更加多元化的家族传承深化,在帮助其实现财富传承的同时,达成家族精神传承以及回馈社会的目的。相信以此次实践为开端,“民生私银,值得托付”的内涵会越来越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