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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成立全区首个 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0-11-24 16:48:41来源: 北方财经网 编辑:

近日,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签发《关于同意呼和浩特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批复》(呼司发[2020]126号),同意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全区消协系统首家盟市级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此举是创新维权机制的一项有力举措,标志着呼和浩特市消费维权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途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化解消费纠纷的作用,在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悉心指导和呼和浩特市市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推动和支持下,根据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赋予消费者协会的法定职能。内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专职调解员6名;兼职调解员44名,其中包括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家库成员30名、公益律师团成员4名、消费维权志愿者10名。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广大消费者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呼和浩特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呼市监联发[2020]165号),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和《呼和浩特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及调解程序》,建立了“司法对接”联动机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机制建设,不断增强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使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通过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形成领导有力、各负其责、工作协调、运转高效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提高人民调解成功率、行政诉讼案件协调结案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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