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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政策力度加码 力促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2022-05-31 09:55:31来源: 经济日报 编辑:

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从7方面提出21项政策举措。其中包括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加大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研究探索将新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范围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能源开发、运营和应用所涉及的企业量大面广,融资需求和融资难点不一,金融机构要创新产品和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国家已将新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范围,应尽快完善项目程序流程和规范,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挂牌并扩大支持规模。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新能源发展方向,疏通制约新能源发展的体制性、技术性堵点,比如并网消纳、商业模式、电价、融资等方面问题,有利于促进能源转型,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坚持统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在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推动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一是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二是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三是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四是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

吴琦表示,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是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由于大型地面式风电光伏项目建设会占用较多土地资源,第二批风电光伏基地项目要求不涉及生态红线,对于单体规模、配套设施、并网消纳以及并网后利用率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规划建设4.5亿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8500万千瓦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第二批项目正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加快构建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

“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发展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能够推动新能源项目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提升特高压输电线路的利用率。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多能互补生态融合发展,更好地探索新能源大型基地项目建设与煤电、水电、储能协同发展的模式。”吴琦如是说。

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风光等主要新能源已实现平价无补贴上网,财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和模式需要与时俱进,金融支持政策力度需要加大,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作用。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优化财政资金使用,将加强央地联动,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用好增量资金。研究将新能源领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完善金融相关支持措施,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

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谢后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领域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将有效减轻地方政府财政成本与压力。这些政策落地后,新能源行业发展有望再加速。

吴琦表示,新能源发展需大量资本投入,资金“可持续”是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的前提基础。除了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政策性金融手段之外,还需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比如绿色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保理等。此外,还要打通绿色电力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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