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宣传】泰康人寿内蒙古分公司风险提示-消费者知情权

2025-02-05 17:27:48来源: 北方财经网 编辑:

案例分析

张女士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工作人员表示该产品存满10年,除所交保费和利息外还可以获取红利。

后张女士家人经阅读产品详细介绍发现该产品是一款保险长期理财产品,需要购买人到60岁时合同到期,若提前取出则将直接损失所交保费。

该案例中工作人员未履行告知义务,没能准确、全面地告知产品的相关消息及风险,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详细释义

金融保险消费者享有在购买、使用的产品或者接受服务前,知悉产品特征的权利。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利于消费者接受、理解的方式进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对产品和服务信息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及时、真实、准确揭示风险。

维权措施

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应理性维权。切记不轻信任何“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组织,不缴纳所谓维权费用,不故意寻衅滋事阻碍金融机构正常营业。可通过以下正当途径寻求帮助理性维权,提出合理诉求,维护自身权利。

1、现场协商

在业务办理现场发生金融消费纠纷时,可先与金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沟通,提出合理诉求,争取当场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2、电话或线上渠道维权

当金融消费者已离开营业现场或现场协商无法解决纠纷时,可通过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分布的投诉专线、客服电话等渠道进行投诉。

3、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寻求帮助

当向金融机构发起现场及线上投诉无法解决投诉问题时,可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信访,或向金融监管部门主管的第三方金融纠纷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争取使用非诉方式快速解决纠纷问题。

4、寻求司法途径帮助

当以上途径仍未能达到维权效果,金融消费者可进而通过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们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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