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8 09:20:02来源: 北方财经网 编辑:
案例回顾
武某在没有取得相关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其设立、经营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发布大量虚假融资信息,以承诺还本付息等为诱饵向社会公开宣传,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武某集资后大量挥霍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投资、赌博等。经审计,该平台并非法吸收1万余名投资人资金合计7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7亿余元。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武某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分析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也开始在网络空间活跃起来,呈现出手段隐蔽、传播迅速、涉及面广的特点。本案被告人正是通过在互联网平台上虚假发标、重复发标,以支付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网络非法集资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公众避免通过无任何资质的投资渠道进行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风险提示
一是融资的合法性,是否取得相关批准;留意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网络查询相关企业有无伟大犯罪报道。
二是看宣传内容,有无虚构夸大,明显不符合常理的,要多留心眼,多询问专业认识,遏制心中的“贪念”,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看经营模式是否有实体经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查询对方是否具备经营拍照。实地考察企业实体项目、盈利模式、资金去向。
四是看参与群体,充分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财投资、分散风险、合理储备是每个现代社会人要具备的财务常识,要通过银行、保险、证券等正规渠道,合理配置资金,量力而行。
遭遇非法集资,请妥善保管各种证据材料,第一时间报警,配合警方侦查,理性维权。